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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蟊贼爱财,取之用“盗”。近日,上海普陀检察办理一起入室盗窃案,一小偷从阳台翻入独居女子家,将金戒指、金项链揣入腰包逃之夭夭。为躲避追捕,该贼可谓费尽心机,辗转常州、南京等多个城市,但终究锒铛入狱,身陷囹圄。
2023年2月24日晚上11时,林女士下班回到家,刚一开门,眼前的一幕透露出一股不寻常的气氛:林女士明明记得临走时她关上了家中所有的门,可现在,所有的门都开着,且阳台通往客厅上锁的门也被撬开了。
“不好,家里进贼了!”林女士当即报警。之后,林女士查看手机监控,发现当晚19时30分左右,一名黑衣男子从阳台翻入家中,径直走向卧室翻箱倒柜,10分钟后离开林女士家。看完监控后,林女士很后怕,“不幸中的万幸,幸亏自己当时不在家,要是和盗贼面对面,后果不堪设想。”
2月28日,警方在南京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张某是盗窃老手,2014年及2019年两次因盗窃罪被判刑。这次的盗窃是他出狱后不久所犯。
据张某供述,2023年2月23日,他乘坐火车从杭州抵达上海。2月24日晚在林女士所在小区闲逛时,他发现小区里有一个平台可以直接到达旁边居民楼二楼的阳台。恰巧,旁边居民楼中有一家黑着灯,且窗户没关。于是,他直接从阳台的窗户翻入林女士家。可翻进去后却发现,阳台和客厅之间还有一个上了锁的防盗门。这可难不倒“经验”丰富的张某,他随即掏出随身携带的螺丝刀,三下五去二撬开了锁,顺利进入客厅。
进到客厅后,张某发现客厅有监控,于是他慌张地戴上帽子以掩盖面部特征,没有在客厅逗留,直接进入三个卧室翻箱倒柜。最终,张某盗得1个黄金戒指及2条黄金项链,随后翻出阳台逃之夭夭。
盗窃成功的张某第二天一早乘坐火车逃到常州。在路边,他发现有一家烟酒回收店,就到店中询问是否回收黄金。烟酒店老板将自己回收黄金的朋友叫了过来。
在回收黄金时,回收人询问到黄金的来源,张某一点不心虚地说:“这是我自家的东西,你放心好了。”就这样,张某成功将自己偷盗来的金戒指金项链销赃,获利12188元,之后便逃去了南京。
被抓后,张某如实供述。
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2023年6月9日,经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检察官提醒:正值夏季,入室盗窃高发。很多住户疏于防范,如夜间不关窗、随意把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放于家中等。这些行为都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出门上班锁门窗,贵重财物请收好,防盗门锁加牢固,保护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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