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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网讯】4月7日,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30)》的通知。
通知指出,推进建筑领域低碳发展。推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社区集中购电模式,新建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安装太阳能。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鼓励在城市路灯照明、城市景观以及通讯基站、交通信号灯等领域推广分布式光伏电源。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医院、学校等现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改造应用。推进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与近零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建设,2023年装配式建筑占比34%以上。
提高清洁能源使用量。推进磐安县抽水蓄能电站(设计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垃圾焚烧发电(年发电量3610万度)、青尖山风电(装机容量6.48万千瓦,年发电量1.3亿度)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完善城乡供电设施,提高电网的智能控制能力。采用“城建集团+国网公司+国能集团”模式,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省级试点建设,屋顶光伏发电并网5兆瓦以上,集中式光伏并网50兆瓦以上。扩大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建设。在运输服务站和公路驿站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提高新能源车应用比例。推广隧道绿色照明,推动智能交通技术和LNG、氢燃料运输装备的试点应用。到2025年,磐安县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实现翻番,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例提高至约七成,县域内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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