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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关注:助推储能产业发展壮大 《辽宁省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实施方案》印发

时间:2022-10-14 10:04:39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实施方案》,其中提到:

主要任务

(三)助推储能产业发展壮大。

9.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着力推进国家规划内重点抽水蓄能项目,加快清原一期、大连庄河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本溪大雅河、葫芦岛兴城、清原二期、朝阳等后续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确保2025年和2030年全省装机分别达到300万千瓦和1300万千瓦。积极培育技术先进、管理优质、国际竞争力强的现代抽水蓄能产业,为清洁能源高水平消纳利用奠定扎实基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等,相关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0.开展新型储能技术试点示范。聚焦各类应用场景,关注多元化技术路线,以稳步推进、分类实施的原则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加强示范项目跟踪评估。通过示范应用带动新型储能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完善产业链,增强产业竞争力。鼓励地方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联合组建新型储能发展基金和创新联盟。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绿色储能技术创新体系,强化新型储能研发创新平台的跟踪和管理。加快中科院大连化物所液流电池技术研发与转化应用,推进大连全钒液流电池储能调峰电站国家示范项目一期工程建设,争取年内投入运营。推广全钒液流电池储能技术示范应用,支持飞轮、压缩空气等新型储能技术试点示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相关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1.加快新型储能市场化步伐。加快推进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加大“新能源+储能”支持力度,在新能源装机占比高、系统调峰运行压力大的地区,积极引导新能源电站以市场化方式配置新型储能。研究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研究合理的成本分摊和疏导机制,有效降低成本。探索推广共享储能模式,鼓励新能源电站以自建、租用或购买服务等形式配置储能。创新新型储能商业模式,研究开展储能聚合应用,创新投资运营模式,探索共享储能、云储能、储能聚合等商业模式应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2.推进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持续优化建设布局,促进新型储能与电力系统各环节融合发展,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新型储能与新能源、常规电源协同优化运行,充分挖掘常规电源储能潜力,提高系统调节能力和容量支撑能力。合理布局电网侧新型储能,着力提升电力安全保障水平和系统综合效率。实现用户侧新型储能灵活多样发展。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拓展新型储能应用领域和应用模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相关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3.推广新型储能多元化应用。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协同发展,探索不同技术路径和发展模式。加快跨领域融合发展,结合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新型储能与智慧城市、乡村振兴、智慧交通等领域的跨界融合,不断拓展新型储能应用模式。拓展多种储能形式应用,结合各地区资源条件,以及对不同形式能源需求,推动长时间电储能、氢储能、热(冷)储能等新型储能项目建设,促进多种形式储能发展,支撑综合智慧能源系统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相关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关键词: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项目建设 抽水蓄能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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