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专题 >  >> 
云南能投与立方新能源达成战略合作 开启储能新篇章_讯息

时间:2023-06-02 10:05:19    来源: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资源共享,建立深度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战略协同与高质量绿色发展,共同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力量,按照“依法合规、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协同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湖南立方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日前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立方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双方团队应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内的优势,全力以赴,依托乙方在储能领域锂、钠离子电池的技术、产品优势,结合甲方在风力发电领域、能源领域和钠盐方面的资源优势,双方在包括不限于锂/钠离子储能示范项目、5G基站储能项目、风电配套储能应用、工商业储能、钠离子电池原材料钠盐应用等方面全面、深度合作。

2、甲方与乙方建立有效的合作沟通机制,快速推动合作具体工作事项,积极探讨并确定在储能运营管理方面具体商务模式,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及其关联方优先采购使用乙方开发的相关产品,由具体交易主体签署的购销合同为准。

3、依托乙方在钠离子电池材料端广泛合作的市场优势,积极帮助甲方推广钠盐在钠离子电池原材料端的应用。

4、合作过程中,涉及双方合作前已取得的相关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使用,双方应另行签订授权许可使用协议约定相关权利义务与责任。双方均有义务保证作为本协议主体在专利和专有技术使用方面的合法有效,并保证在合作过程中,专利授权和专有技术使用许可的合法有效。

5、合作期间共同开发所取得的发明、实用新型等由甲、乙双方共同申请专利,单独开发的发明、实用新型由各方单独申请,(电池端的发明、实用新型等由乙方负责开发),双方获得的专利权优先授权本协议另一方使用。合作期前,各方已在进行的并延续到合作期内的项目,由各方单独申请专利。

6、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首期合作期限为5年,双方可以在届满前30日协商合作终止、续展期限或另行签署协议。

关键词:

X 关闭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