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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球精选!深圳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申报

时间:2023-07-04 16:02:27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7月1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新型储能项目业主单位为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原则上为已完成备案,且预计在2024年底前投产的项目。申报项目支持产权清晰,技术先进,示范带动作用良好。


(资料图片)

以下为原文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22〕209号)有关要求,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产业化、市场化高质量发展,支持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国家能源局正组织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要求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征集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示范项目以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产业化发展为目标,组织遴选一批典型应用场景下,在安全性、经济性等方面具有竞争潜力的各类新型储能技术示范项目。

二、新型储能项目业主单位为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原则上为已完成备案,且预计在2024年底前投产的项目。申报项目支持产权清晰,技术先进,示范带动作用良好。

三、申报单位应遵守新型储能项目管理相关制度,按程序取得项目开工建设、并网运行等相关手续;扎实推进示范项目建设,加强系统运行维护,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报告项目建设运行、标准化等工作情况。

四、请申报单位填写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申请表(附件1),并按照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申请报告(参考大纲)(附件2)的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我委将在审核后按程序上报国家省能源局。

五、请于2023年7月10日(星期一)前,将3份纸质材料、1份电子材料送至我委。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中3路市民中心C区3118办公室,电话:88121581、88128247。

电子材料发送至sznyxx@fgw.sz.gov.cn

专此通知。

附件:

1.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申请表

2.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申请报告(参考大纲)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7月1日

附件2

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申请报告(参考大纲)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述,建设背景与必要性分析,以及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如技术研发验证、工程建设、本企业项目投资决策情况,以及获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审批情况。

项目业主各投资方、主营业务及成立年限,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运行经验、新型储能相关创新投入与标准化工作业绩,以及资质等。

二、项目初步方案

(一)应用场景及预期运行模式

说明应用场景的特点。储能系统发挥的主要作用、调度运行方式,以及预期利用指标,如利用率、效率等。

(二)技术方案

说明本项目储能系统的基本构成,关键技术、设备及系 统性能。通过与国内外同类技术装备关键指标对比分析,说明技术产品与系统集成创新情况 。

说明项目采用自主知识产权原创技术情况及知识产权 归属状况。

说明已列入有关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情况 ,以及是否符合条件被推荐至能源领域首(台) 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有关情况。

(三)工程建设方案

说明项目建设条件、建设规模、布置方式、接入方案 、进度安排等。

(四)示范项目运行方案

针对项目应用场景,说明项目运行方式、调度方式等 ,分析与系统交换的年电量、运行小时数等指标,分析项目与场景应用的匹配性。

(五)标准化工作方案

说明依托示范项目参与国家、行业、团体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有关情况。

三、项目经济性

说明主要商业模式及先进性,简要分析未来推广应用前景。说明经济性评价相关边界条件,如可享受地方政府相关支持政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属地电价政策、财政补贴 、税收优惠,电力辅助服务和现货市场建设相关机制等 。

说明储能系统投资和项目总投资等工程投资,投资回 收期、内部收益率等,以及投产首年及达产年预期运行成本收益情况。

四、项目质量与安全

简要说明本项目质量与安全控制方案,先进性及关键指标。

五、项目工作计划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预计投产日期,及分年度工作安排。

六、综合效益评价

(一)示范效应

在说明示范项目对验证关键技术稳定可靠运行的同时,在促进清洁能源开发消纳、支撑电力系统运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用能成本、保障用能安全等方面的示范效果,以及对产业链体系发展、政策机制健全、专业化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带动作用。简要分析关键技术、商业模式、应用场景 等方 面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前景。

(二)环境效益

分析评价项目建设对促进自然生态发展方面的效果及影响。

(三)社会效益

分析评价项目建设对促进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 面的现实和长远影响。

七、风险评估与应对举措

分析说明示范项目在政策、环境、市场、经济、技术、 施工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风险,提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或其 它试点示范工作建议。

八、附录

已获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审批情况的证明材料 3 及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支撑性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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