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的正高级经济师
(资料图片)
以及高级经济师申报工作
已经开始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今年的申报注意事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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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评审条件评价条件正高级经济师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正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51号)规定执行。
高级经济师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99号)规定执行。
资历及业绩计算时间申报对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6〕64号)执行,正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重点核验2021年度以来继续教育学时情况,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重点核验2019年以来继续教育学时情况。实务、研究类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需取得国家或省高级经济师实务考试有效成绩合格证明。决策类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无需参加实务考试,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选择参加一期“企业家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2023年企业家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目前未确定,待确定后在职称系统评审计划“其他相关附件”中增加。)
特别提醒申报对象撰写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可视同论文要求。
从事知识产权实务和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加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评审,需参加经济系列职称考试或评审,其中2021年底前取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职称的,可按规定申报经济系列高一级职称,无需转评。
申报注意事项申报入口申报对象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职称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上传相关材料(严禁上传涉密材料),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义乌正高级经济师评审受理点为“正高级经济师义乌受理点”,高级经济师评审受理点为“义乌市经济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请申报人注意选择。
单位审核申报对象所在单位登录职称平台,负责对申报对象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录入职称平台。
申报对象、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请自行注册。已注册的个人、单位使用原账号。
申报时间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至8月1日,所在单位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14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所有申报人员均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通过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后打印,并加盖各级管理部门公章(单位、主管部门)。
正高级经济师相关政策文件、申报材料清单到职称平台首页—高级职称评审—2023年度正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计划—评审标准或其他相关附件中查询下载;高级经济师相关政策文件、申报材料清单到职称平台首页—高级职称评审—2023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计划—评审标准或其他相关附件中查询下载。
专家面试答辩推荐至省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申报对象,需参加专家面试答辩,主要考察经济专业理论知识及经营管理工作能力。面试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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