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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检察提示函》 让“大灰狼”远离学生

时间:2023-05-22 17:34:26    来源:我苏网


(资料图)

“一共接纳多少名学生辅导?”

“有12名小学生,另有10名初中生,我对他们进行课后辅导。”

“立即停业,清退所有违法所得……”

近日,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在排查时发现,犯罪前科人员李某在一出租屋内为中小学生提供作业辅导,立即向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反馈。随后海陵区人民检察院通知教育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对李某提供晚辅、晚托和小餐桌服务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现场发现12名小学生在其租住的房屋内集中托管。

据了解,今年4月22日,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经排查时发现,外地人李某曾于2021年在海陵区非法开办辅导班,利用教辅工作便利,对学生实施猥亵,后被法院判刑一年二个月,并被判令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然而,李某刑满释放后,由于是异地户籍,海陵区司法局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库“查无此人”,相关单位也不掌握该信息。于是,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向司法、教育、公安等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同时发出《检察提示函》,提醒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李某,被判决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各单位要加强盯防。

没想到,李某竟然还在提供晚辅、晚托和小餐桌等服务。5月7日,当执法人员到场后,仍有学生陆续到达,据李某交代,另有10余名初中生在其出租屋内接受晚辅、就餐。现场,海陵区教育局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业,清退所有违法所得;泰州市公安海陵分局和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对其联合训诫,并告知如继续从事相关行业,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相关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部门已对其无照经营行为立案调查。

据了解,2021年以来,海陵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学校教职工共1700余人进行前科劣迹查询,将“大灰狼”挡在校门之外,但依旧办理了多起各类私设补习班、培训班,并利用教师身份对学生实施侵害行为的案件。海陵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唐燕说:“有的根本没有教师资格证,有的甚至是重刑刑满释放人员,这些人通过非法途径开展教育培训、晚辅托管等活动,地点隐蔽、披着‘合法’外衣,即便被判处‘从业禁止’,靠主管部门‘单打独斗’,根本难以预防。”

“从业禁止不能一判了之,法律规定也绝不能沦为‘一纸空文’,所以我们主动出击,排查相关人员名单,并通过制发《检察提示函》《检察建议书》等手段,向相关部门进行提醒,合力堵塞监管漏洞。”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艳表示,今年4月以来,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已先后就2起案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提示函》,取缔非法辅导班1个。

(来源:江苏广电泰州中心站/薛苏阳 通讯员/王纯青 林珑 编辑/徐金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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