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资讯 >  >> 
两男子身穿消防“制服”专招青年培训消防员 警方调查:招摇撞骗,行拘!

时间:2023-07-11 14:00:07    来源:极目新闻

门口张贴着“专职消防员招录要求”的海报,宣称培训合格后即可派往浙江等地消防救援队伍……7月1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这家“火焰蓝集训中心”在今年5月“开业”当天便被抓现行,现场有10名学员正在训练,还有人身着消防救援制式服装并佩戴消防救援衔。目前,警方已对两名利用消防服饰进行招摇撞骗的男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涉事公司的“集训中心”


【资料图】

今年5月,资阳市乐至县消防救援大队在防火巡查时发现,乐至县高寺镇有一家名为“火焰蓝集训中心”(四川某拓展训练有限公司)的单位,该“中心”专门招收社会青年进行岗前培训,每人收取高额培训报名费,宣称培训合格后即可派往浙江、江苏、福建等地的消防救援队伍就业。门口还张贴有“专职消防员招录要求”的海报,除了招生条件,还介绍了福利待遇,包括工资、年终奖、退休福利和“提干”等内容。

了解情况后,乐至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乐至县公安局、教育和体育局一同前往核实检查。检查发现,该场所内有工作人员身着消防救援制式服装并佩戴消防救援衔,场所内还悬挂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旗、训词等相关标识标语。

↑多部门联合检查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明确规定,消防救援人员的消防救援衔标志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制作和管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仿造、伪造、变造和买卖、使用消防救援衔标志,也不得使用与消防救援衔标志相类似的标志。

乐至县公安局进一步核查发现,今年5月,朱某与李某二人在乐至县高寺镇穿消防制式服装进行招摇撞骗。为此,7月初,公安机关对李某、朱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其持有的消防制式服装1套予以收缴。

消防救援部门提醒:消防救援部门从未委托、授权、指派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招录、培训等事项。想加入消防救援队伍的,请留意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和各地消防救援队伍官方新媒体平台信息,不要轻信其他网络平台消防员招录信息。如遇上述情形,切勿轻信,可向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举报。

李世灵 唐羽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来源:红星新闻)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极目新闻”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

关键词:

X 关闭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