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置报废的固定资产,要交纳增值税。
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4、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5、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6、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7、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8、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10、 二、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
11、 三、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四)项“依照4%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
12、 四、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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