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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观视评:私建浮桥被判刑迎转机,及时纠正才能不让人寒心

时间:2023-07-07 15:29:12    来源:正观新闻


(相关资料图)

村民自建浮桥被判刑一事,又有了新进展。7月5日,吉林省洮南市交通运输局表示,目前已经有造桥计划,正在等待审批。6日,一名前法官在网上发文表示:本案定性为寻衅滋事罪不妥。一是没有强拿硬要,过桥费是村民自愿给的;二是属于积德行善行为,一座浮桥让村民少绕行了70公里。法院的判决犯了机械主义错误。

今年3月31日,黄德义的申诉被洮南市法院驳回

正观视评:

这两条消息,让我们看到了这起事件的转机。一方面,此事已经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造桥计划提上日程,当地村民的过河难问题有望得到解决;二是,这起案件有可能会被纠正,建桥当事人黄德义有被改判的可能。

但必须要说,这些转机来得还是有点晚了。黄德义花费十数万建的浮桥已经被拆、其本人也已经被羁押了11个月,即使最终改判,这些损失谁来补偿?

因此要问,既然建桥是有必要的,当初为何一定要拆掉村民自建的浮桥?如今拆了又建,不是浪费公共资源吗?

当地水利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村民自建的浮桥存在一定安全隐患。这或许有道理,但据黄德义称,2015年时,水利部门曾让他交钱,说是一年交5万,后来降为1万,如果不交,桥就得拆除。黄德义表示,他交了2年,共2万,后来没有再交,桥就被拆了。

对于这一说法,当地水利局表示将会核实。如果是真的,那就太让人疑惑了,难道交了钱就不存在安全隐患了?就合法了?当地需要给出一个有说服力的解释。

个人修路造桥,自古被视为积德行善,哪怕在现代法治社会,也不该机械地套用法律进行处罚。黄德义修桥方便了村民,这是不争的事实,断不该落得个判刑的结局。希望当地尽快予以纠正,别让村民们寒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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