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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比例配储!西藏自治区发改委印发《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时间:2023-01-29 09:57:19    来源: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料图片)

近日,西藏自治区发改委印发《关于促进西藏自治区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其中表示,保障性并网项目由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结合各地(市)新能源消纳空间及并网条件等因素,按照不低于全区上一年度最大电力负荷增量的25%安排新增项目,配置储能规模不低于项目装机容量的20%,储能时长不低于4小时。

市场化并网项目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能源发展规划或自治区重大项目年度建设目标任务,满足并网消纳条件。鼓励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和外送清洁能源基地项目,通过培育增量负荷、规模化外送消纳,支持全额自发自用的市场化并网项目。

对增配储能的项目适当予以倾斜,鼓励保障收购小时数以外的电量通过市场交易消纳。

推进存量和新增光伏电站配置储能、电网侧储能建设,积极协调电网企业、金融机构等部门,给予优先调度、绿色金融等激励政策,有效缓解全区弃光和局部限电的矛盾。

关键词: 西藏自治区 发展规划 目标任务 主管部门 电力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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