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资讯 >  >> 
全市试行!7月底前全覆盖! 今日要闻

时间:2023-05-18 18:00:12    来源:义乌城市网


(资料图)

小爱从市整治办了解到,5月16日起,《义乌市专业市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化管理制度》)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施行。根据工作部署要求,各相关国有企业单位需在7月底前完成市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整治全覆盖。

《标准化管理制度》由市消防救援支队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名称登记的专业市场,旨在督促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从内容来看,该制度共有九章二十六条,涉及工作档案、消防设施、宣传培训、隐患整改、预案演练等。

《标准化管理制度》明确指出,专业市场应确定1名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专业市场出租场地前,应书面告知承租方本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与其签订安全责任书、承诺书,督促经营户落实好销售实名登记,明确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

根据标准化要求,专业市场需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装备器材,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市场,应当至少设置2个微型消防站并合理布置,开展日常训练。在消防设施配备方面,专业市场应在安全出口、疏散门、消防器材存放点、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醒目位置,设置有指明安全逃生路线、操作使用方法的明显标志和警示标语。同时,还要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提示标识和安全疏散路线指示图,提示消费者紧急情况下的逃生路线。

图片来自网络

为及时发现隐患并做好相关整改工作,专业市场需抓好“三个一”的落实——

营业期间应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内部安全巡查,至少每半天巡查一次,巡查内容包括安全设施是否正常、消费者有无相关危险行为等;

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内容涉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等多个方面;

每月对包括手动报警、消防电话、烟感和温感报警信号等消防设施进行一次联动运行测试。

除营业期间外,专业市场还应在营业前和营业后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有无人员滞留,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正常,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营业结束后,营业区域应采取断电保护措施。

关键词:

X 关闭

X 关闭